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第三十九条已修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则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6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