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加强殡葬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提高殡葬服务质量。

全社会都不得歧视殡葬服务人员的劳动。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