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六章 草原保护第四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草原生态环境的管理,防止废水、废气、废渣及其他污染源对草原的污染。造成草原生态环境污染的,当事人应当接受调查处理,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