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经营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营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办法,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