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已修改本条例由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7月3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