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第六章 地图管理第二十六条已修改行政区划地图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民政部门编制;普通地图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编制公开出版涉及专业内容的地图,应当事先将专业内容报省专业主管部门审核。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