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五条已修改实施城市工程测量和房屋产权、产籍相关的房屋面积的测量,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测量技术规范的规定。实施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等工程测量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技术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执行。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