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二条已修改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由省民政部门和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拟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