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夜郎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污染防治第十三条已修改入湖河流上游相关区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障进入夜郎湖的水质达到规定标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