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租费:

(一)出租汽车无计价器、不使用计价器或者计价器显示金额不清的;

(二)出租汽车在起步价里程内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无法完成运送服务的;

(三)驾驶员未经乘客允许另载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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