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的文明、整洁、优美,保障居民身心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首府城市的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