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规定,设计方案未经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补办审批手续,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