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八章 城市照明管理第六十七条已修改城市照明设施是指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用于城市功能照明的供配电系统和控制管理系统的变压器、配电箱、控制箱、灯杆、灯具、地上地下管线、工作井等及其附属设施。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