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七章 城市排水管理第六十一条已修改城市排水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排放污(废)水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申请,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决定。准予延续的,除临时排放外,有效期延续五年。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