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市道路空间管理第四十条已修改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乡规划组织制定城市道路空间利用专项规划,推进城市道路与依附于城市道路的供水、供热、供电、燃气、排水、绿化、环卫、交通安全、公交场站、河道、防洪、人防、通信、消防、有线电视等相关设施的综合配套建设。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