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已修改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应当按照雨水、污(废)水分流和商住房分设的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