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十六条已废止职务科技成果转让后,出让方应当从转让该项科技成果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资金,奖励对完成该项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