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二条有效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组织,依法对违反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的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27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