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优化电能资源配置,协调供用电关系,维护安全有序的供用电秩序。

对于高能耗、环境污染严重等列入国家限制类、禁止发展类的企业或者生产设备的用电,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实行差别电价、限制用电。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