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用能与节约第二十四条有效电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节能发电调度管理的有关规定,优先安排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电和热电联产、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以及其他节能环保水平先进的机组发电。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