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引水、蓄水管理第十六条已修改业主之间转让蓄水,应签订供水协议,供水协议应符合市水主管部门制定的年度用水计划。确需调水而业主之间达不成调水协议的,由市水主管部门作出调水决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6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