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燃气条例/第三章 经营许可第二十一条已废止管道燃气实行特许经营。未依法取得特许经营权的,不得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2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