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燃气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市燃气建设、经营、使用、管理以及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和维修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2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