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第二章 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第十一条已修改市公证员协会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维护公证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公证业务培训和交流,协助市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公证员执行职务。市公证员协会协助市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员进行年检注册和惩戒。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6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