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外埠企业生产的水泥、预拌混凝土和水泥制品进入本市的,应当由生产企业向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机构备案。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