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转移活动的评价、激励和服务机制,为技术转移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购买技术转移服务等方式,支持、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发展。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