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有效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