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县加快城乡公路、水路建设,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投入,改善交通运输条件。自治县农村公路的建设与养护,享受上级国家机关的资金扶持和政策照顾。地方法规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