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已修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水位变化、气象条件等情况及时发布航道通行信息,并可要求过往船舶减载或者停航。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27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