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