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五十一条有效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奖励、补助等措施,鼓励在农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沼气池等,进行卫生厕所、厨房和畜禽圈舍改造建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7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