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第二条有效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