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