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场所、城乡社区为民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引导、操作指导、优先办理等优待服务,完善老年人服务设施,设置老年人优待标志、标识,公布优待服务项目和内容。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