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发展事业第六十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城镇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形成与本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