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发展事业第五十条已修改自治县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不断巩固和提高“普九”成果,积极发展高中教育,创建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学前教育;推进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鼓励自学成才。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努力办好以“寄宿制为主”的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农村逐步实行免费义务教育。自治县依托整合现有教育资源,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