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自主管理所属企业,未经自治机关同意,不得改变其隶属关系。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采取措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