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第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县人民政府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自治县的国家行政机关。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