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节约用水第二十六条已废止计划用水户要做好节水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并按规定向城市节约用水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