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六条已废止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城区)、独立工矿区和建制镇的规划管理工作可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