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五章 建筑物采光间距第五十一条已废止建筑物与医院病房、托儿所(或幼儿园)活动室、学校教室的采光系数为2.0。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