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二章 财产权益保护第十条已废止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私营企业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