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三章 农业技术推广与保障措施第二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要保证农业技术推广资金、专项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由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专款专用,任何机关和单位不得截留或者挪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