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第十章 罚则第三十六条有效实施本条例规定的罚没款处罚,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罚没款全部上交财政。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