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家庭成员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由行为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老年人组织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