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已废止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对境内森林资源清查,建立资源档案,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要贯彻保护、增加天然及人工阔叶林,有利于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的原则。在自治县境内的外地森林经营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要接受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审核。地方法规 ·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