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应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承担社会责任,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害职工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鼓励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支持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