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有效禁止在松涛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25度以上的陡坡地和20度以上直接面向水库集水区的荒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种植的,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退耕还林,恢复植被。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