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消费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促进消费者提高自身合法权益保护意识。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加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