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有关行政部门在举行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有线电视、收费公路、公共交通等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听证会时,应当邀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参加,并可以委托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遴选消费者代表。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